依申请公开须知
 

  一、受理机构

 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: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、办公室

  通信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5楼

  邮政编码:510003

  电话号码:020-83188620

  传  真:020-83188638

  投诉电话:020-83188625   传真:020-83188636

  工作信箱: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箱 (请点击链接打开)

  咨询时间:8:30 - 11:30,13:30 - 17:00(工作日)

  二、申请步骤

  1. 提出申请

  申请人应当填写《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,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。

  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通过点击页面下方的“进入在线申请”,在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填写《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。申请人可以通过点击页面下方“在线申请查询”对已提交申请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。

  2)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信函、电报、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。

  3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到本机关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地点,当场提出申请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。

 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 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  2. 申请处理

 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能够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以下情况予以书面答复。

  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,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,要求申请人补正;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申请获取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。

 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
  3. 收费

  依申请提供信息,除可以按照广东省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外,不收取其他费用,也不通过其他组织、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。